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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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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9, 0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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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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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政策解读_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pdf (Size: 1.13 MB / Downloads: 0)
甬创链 昨天 获取新鲜宁波创业创新 资讯及政策!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 为加快发展我市装备制造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信息化和智能化深度融合的装备类产品,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宁波市经信局出台了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相关认定及奖励文件。由于2019年该政策的申报通知尚未发布,为了让企业可以更好的做好申报准备,小编结合2018年的申报通知进行了相关细节的梳理,供广大装备制造企业参考学习。 1、申报产品及范围 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是指本市企业首次自主研发制造并经用户单位使用的成套装备或单台产品,包括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两类产品。 申报产品应符合《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2.3.1和2.3.2条款的智能制造装备和其他智能装备产品。(http://zfxx.ningbo.gov.cn/art/2018/5/28/art_2447_2266236.html) 获取目录详情,请登入网站进行查看 2、相关奖励政策 认定奖励 围绕智能装备重点发展领域,市经信委每年度开展一次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对被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市本级财政奖励。 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的产品自动列入当年度优秀工业新产品一等奖名单,被认定为省内首台(套)的产品自动列入当年度优秀工业新产品二等奖名单和当年优质产品目录。 来源文件:《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15〕68号) 保险补贴 1.对市级认定的首台(套)成套设备补贴数量为前3台(套),补贴金额按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计算; 2.对市级认定的首台(套)部件和机器人补贴数量为前50台(套),补贴金额按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计算,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3.对符合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规定享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80%的基础上,宁波市财政给予保费配套补贴,首年度补贴20%,第二年补贴10%,第三年不再补贴; 4.中央财政补贴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不再享受宁波市市级财政配套补贴。其余企业每年获得保险补贴(包括中央和市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文件:《宁波市智能装备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经信原材料〔2018〕142号 3、申报要求 (一)产品研发制造单位应为在宁波市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信誉良好的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 (二)产品应符合“申报产品及范围”,且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的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投产鉴定。 (三)本次申报的首台(套)产品,其成套类产品售价应在10万元(含)以上,部件和机器人类产品售价应在1万元(含)以上。 (四)同一产品不得同时申报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已获首台(套)称号的系列产品或申报的产品在国内、省内及我市已有类似产品的,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材料 (一)首台(套)产品申请表; (二)首台(套)产品申请报告书暨答辩提纲; (三)申请材料承诺书; (四)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在规定时间内的宁波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六)关于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七)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上传封面与结论页); (八)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扫描上传封面与结论页); (九)国家一级资质机构出具本年度或上年度的产品查新报告(扫描上传封面与结论页);申报国内首台(套)的产品需通过国际查新;申报省内首台(套)的产品需通过国内查新; (十)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 (十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报表,只须扫描上传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十二)申请认定国内首台(套)产品的单位要求具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校正教授、研究员或两院院士出具首台(套)推荐证明书。申请认定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单位要求具有两名及以上相关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首台(套)推荐证明书; (十三)提供产品数码照片或产品样本。 备注 在申报要求中有一条提到,需要企业提供在规定时间内的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投产鉴定。如何进行宁波市级工业新产品投产鉴定?小编通过网站搜索、学习进行了以下几点的整理。 首先,登入首台(套)产品申报系统(http://tysb.nbeic.gov.cn)进行新产品申报,然后再进行鉴定申请,通过后可获得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新产品申报 企业进行账户注册——进入新产品试产申报系统——新产品申报——新增——完善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申报表——数据上报 鉴定 申请 鉴定验收申请报告 鉴定验收证书 鉴定验收承诺书 编写鉴定资料 鉴定验收工作大纲 鉴定会议 以上材料全部通过网上系统申报(申请报告书大纲提交word文档,其它材料均为扫描件),详细信息查询和电子文档下载,可登陆首台(套)产品申报系统(网址http://tysb.nbeic.gov.cn)。 注 意 提醒各申报单位按提纲要求制作8分钟的PPT,为下步专家评审答辩做好准备。 本文的申报范围、要求和提交材料均来自《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8〕202号)文件,相关附件企业可自行上网搜索下载。 2019年的申报通知文件预计于今年9、10月份出台,可能会存在相关事项的微调,但总体不变,我们会持续跟进及时通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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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 xgq - 06-14-2019 0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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